解码“如今的福建”:开放大门越开越大******
中新网福州1月12日电 (记者 龙敏)2023年福建省政府工作报告显示,过去五年,福建地区生产总值连跨两个万亿元(人民币,下同)台阶,年均增长6.4%左右、居东部地区第一位;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连跨四个万元台阶,突破12万元,跃升至全国第四位,是唯一所有设区市人均地区生产总值都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的省份。
福建发展跑出了“加速度”。对此,福建省省长赵龙在正于福州召开的福建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表示,福建今天的发展和成绩得益于改革开放,未来的前途和希望也一定靠改革开放。
近五年来,福建改革不停顿,“放管服”、财税金融、国资国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等领域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三明医改经验在全国推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为全国标杆。
近五年来,福建开放不止步,进出口总额年均增长11%,66种商品出口规模居全国第一;新设外资企业超1万家,高技术产业吸收外资年均增长12%;自贸试验区推出146项全国首创举措,“丝路海运”等标志性工程影响力不断扩大,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经贸合作、人文交流更加紧密,新增国际友城23个。
“福建改革开放纵深推进,发展潜力空间得到新拓展。”赵龙表示,如今的福建,发展活力竞相迸发,开放大门越开越大。
面向未来五年,福建官方勾勒了打造“活力福建”的路线图:持续深化制度型开放,加快建设开放强省、贸易强省、引资大省;持续深化闽台融合发展,建好海峡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打造台胞台企登陆的第一家园;持续深化闽港闽澳合作,引侨资、聚侨力、汇侨智,吸引更多海外侨胞投身家乡建设。
福建省人大代表、九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林孝发认为,中国对新冠病毒感染正式实施“乙类乙管”,人员往来将更加密切;福建是制造业大省和外贸大省,要积极鼓励和推动闽企“走出去”,到国际市场上抢占商机。
外贸是福建经济发展的强引擎。当下,福建更大力度稳定和扩大出口,积极推动工贸结合,加强外贸产业链招商,培育外贸领域名企名牌名品,发展数字贸易,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积极发展市场采购、跨境电商、海外仓等外贸新业态,协同推进服务业开放与服务贸易发展,推动“福品卖全球、全球买闽货”。
开放兴,则福建兴。福建也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深入实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促进外资稳存量、扩增量;落实外资企业国民待遇,引进更多重大外资项目。
同时,福建将更大力度释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多区叠加”效应,深入实施“丝路海运”等工程和“丝路伙伴”计划,加快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加快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产业对接,推动中印尼、中菲“两国双园”建设方案尽快获批;积极拓展与RCEP国家的近洋航线,提升“中欧班列”规模效益,推进“海丝”“陆丝”无缝对接、联动发展。
福建现有闽籍华侨华人1580多万人,居住在世界188个国家和地区。福建省人大代表、中国侨联常委陈玉树建议,以侨为桥,以侨引侨、以侨引外,深入推进福建高水平对外开放。(完)
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一审宣判******
中新网2月3日电 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消息,2023年2月3日,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在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并当庭宣判。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经审理查明,2020年12月,被告徐某在未向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从被告刘某处购买黑鱼、鲶鱼用于放生。2020年12月15日上午,徐某在钱资湖准备放生,遇有工作人员阻止,现场同时也有群众阻止并报警,徐某等人遂前往长荡湖温洛港桥附近,放生由刘某运至现场的鲶鱼25000斤,后大量鲶鱼死亡。12月20日,常州市金坛区、溧阳市长荡湖渔政监督大队开始组织人员打捞,截止2021年2月9日,共计打捞10天,累计打捞出死亡鲶鱼20208斤。
经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鉴定,投放的鲶鱼为革胡子鲶,系外来物种。华南师范大学专家意见认为,案涉放生行为对长荡湖渔业资源造成的直接损害补偿(赔偿)费不少于7427.6元至44565.5元,对长荡湖生态环境造成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的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至6000元。另,专家评估费用为18000元。
庭审过程中,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刘昌景博士作为专家辅助人出庭说明外来物种及外来物种入侵的概念、并对放生外来物种的危害、禁止肆意放生外来物种进行了充分阐述。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认为,徐某、刘某在未向当地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自行向长荡湖投放大量外来物种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导致了该水域环境要素和生物要素的不利改变,造成了生态损害,应当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并在服务功能损失范围内适用惩罚性赔偿。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徐某、刘某对其非法投放外来物种革胡子鲶所造成的生态资源损失30000元、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专家评估费18000元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连带承担惩罚性赔偿5000元;并将上述赔偿款项在科学论证后拟定方案用于长荡湖生态环境修复和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
外来物种入侵是威胁国家生物多样性、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的重大安全问题,已经上升至国家安全战略的高度。缺乏科学指导和法律监管的盲目放生会对本地的生态系统造成损害,并对生物安全带来巨大风险,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案是因非法投放外来物种引发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南京环境资源法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审理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充分体现了落实生物多样性国家保护战略和维护国家生物安全的司法担当,并探索将惩罚性赔偿资金用于生物安全风险防范事项,向社会公众普及外来物种入侵危害,引导公众树立生物安全理念,自觉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科学合法地开展放流活动。